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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
2018-05-08 17:32  

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

青建科〔2018〕166号

西宁市、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,各州住房城乡和建设局:

现将《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18年5月4日

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

2018年,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新发展理念,按照省委省政府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部署,以绿色发展为导向,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,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发展,加快工程建设标准改革步伐,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,提升全领域全过程绿色化水平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一、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提档增效

(一)深入贯彻落实《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》。要采取多种形式对《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》进行宣贯,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。要认真研究《青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及建设科技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《青海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》《青海省分布式光电建筑发展规划》《青海省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划》等规划的发展目标,结合本地实际,稳步推进规划实施落地。要按照《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<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青办发〔2016〕8号)、《青海省统计局、发改委、环保厅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<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>的通知》(青统字〔2017〕17号)要求,做好“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”指标的考核工作,建立健全考核统计制度,做好年度统计上报工作,确保数据准确详实。实行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,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诚信管理制度。

(二)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。要按照《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》要求,严把规划审批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等关口,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其中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,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,确保2018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城市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5%以上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发展,引导各地按照《青海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划》规划建设管理,开展绿色城市、绿色社区、绿色生态小区、绿色校园、绿色医院创建,积极组织实施试点示范。加快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,扩大绿色建材评价认证范围,着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配式部品部件认证,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结果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建设,提高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比例。

(三)稳步实现标准质量提档。为全面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中的“因地制宜,提高建筑节能标准”精神,各地要严格执行《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—75%节能(试行)》(DB63/T1626-2018)和《青海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DB63/T1627-2018)等现行建筑节能标准,抓好标准实施监督工作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厕所革命,各地做好《青海省农牧区公共厕所工程建设标准》、《青海省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导则》等列入本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标准调研配合工作,提供相关基础资料。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等有关要求,鼓励企业结合自身需要,自主制定更加细化、更加先进的企业标准,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。

(四)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。研究编制装配式建筑领域技术体系框架,组织梳理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,推动编制《青海省装配式建筑(混凝土结构)设计导则》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》等地方标准,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装修等环节工程质量,提升装配式建筑技术及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。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全过程应用,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,培育专业化企业,提高全产业链、建筑工程各环节装配化能力,整体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水平。

二、稳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

(一)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扎实做好2017年度全省既有居住建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、西宁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,逐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。要做好《青海省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项目建设规划》的调查统计工作,建立本地区能宜居综合改造项目库,制定改造计划,逐步提高改造标准,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。

(二)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。要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,研究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,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、能源审计、能耗定额、能效公示等工作,严格执行《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》等公共建筑节能标准,提高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水平。

(三)不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。要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、地热能、被动式采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,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设计施工。做好《青海省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技术规程》《青海省农村地区绿色建筑设计导则》等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,大力发展被动式低能耗绿色建筑、绿色农房等,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比例。

三、切实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力度

(一)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科研工作。全面贯彻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”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重点开展“厕所革命"关键技术研究。切实推进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科技攻关,研究解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关键技术问题,引进、消化、吸收、再创新绿色节能技术、材料、装备等。

(二)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完善绿色节能技术、材料、工艺、设备的遴选、评定及示范推广机制,定期发布推广使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目录和建设领域禁止、限制应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和退出目录企业名单,淘汰行业落后的、高能耗的技术与产品,为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推广应用提供指引。组织开展建设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,促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。

(三)加大宣贯及培训力度。结合青洽会、科技活动宣传周、技术推广会、召开培训会等,提高人们对绿色建筑政策标准、技术产品、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,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,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舆论环境和氛围。同时,利用多种途径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,定期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标准、技术成果、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会,提高建设科技人才的科学素质、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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